省直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实施办法
(二)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其特点
所谓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由政府强制实施、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、通过筹集保费保证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险。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。它具有广泛性、共济性、强制性的特点。
广泛性指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,机关及其工作人员,事业单位及其职工,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,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,以及上述单位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。
共济性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交了保险费后,一旦生病,医疗费用由全社会统筹的基金按规定负担。,费用的风险由全部参保单位和人员共同分担。
强制性是指按法律规定,全部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。因此它不同于任何商业保险的自愿参加行为。
(三)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遵循的原则
低水平
广覆盖
双方负担
统帐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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